市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

作者:eycms 日期:2015/11/26 15:29:40 人气:89 标签:

   5月19日,路军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,讨论并审议了《昆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、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快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公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支持工研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昆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护理院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昆山市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补充意见》等文件。

  会议指出,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内容,各区镇、各部门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编制和细化相应工作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、预警预防和应急响应等机制,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,强化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。要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市民群众的参与意识、自我防护意识,动员和发挥全社会力量,及时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。

  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会议要求,要围绕保护和发展农业“四个十万亩”上图落地要求,稳定粮食生产面积,开展农田整治,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,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保供能力;要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土地经营机制,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,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进一步健全农业经营服务体系;要大力发展循环农业,深入开展面源污染治理,扎实推进村庄环境整治,进一步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;要稳定完善强农惠农政策,创新金融服务等支农惠农手段,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,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、城镇化、信息化同步协调发展。

  会议强调,在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前提下,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,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,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。各区镇要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、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,全面开展档案清理,查清承包面积和空间位置,并采取确权确股确利的方式发放农村承包土地股权证,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等权能。

  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,调整取消集体股权,将其量化到个人,有利于长远保障农村居民财产权利。各区镇要以确权赋能、维护农村居民根本利益为基础,试点先行有序开展清产核资,摸清农户家庭成员信息和目前股权享受情况,以户为单位合理配置股权,提升股权管理和运作规范化水平,加快建立“产权明晰、权属稳定、流转有序、政经分设”的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管理运行机制。

  会议强调,要加快推进土地利用管理方式改革,规范各类用地行为,努力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。各区镇要切实树立改革创新意识、节约集约意识,进一步完善耕地资源保护、项目供地管理、依法依规用地、存量土地盘活、土地市场建设、土地融资改革等机制,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,严守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红线、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发展边界线,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,保障昆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会议要求,坚持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,把“公调对接”纳入大调解工作格局,加强公安机关、司法行政部门、人民调解组织间的沟通协作,持续规范对接程序、健全对接制度、加强队伍建设,并发挥好社区工作人员和第三方社会组织的调解作用,更好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。

  工研院是我市产业创新的引擎和协同创新的龙头。会议要求,市各相关部门要为工研院做大做强提供良好发展环境,在项目、资金、人才、差别化考核等方面全力给予支持,努力将工研院打造成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和技术转移的重要平台,使其在昆山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。

  会议强调,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,重点在于保障政策措施的制度化和常态化。要规范行为认定和奖励申报程序,从保障基本生活、医疗救治、就业扶持、教育优待、抚恤补助等方面解决实际困难,弘扬和传递社会正能量,激励见义勇为行为不断涌现。

  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医疗护理需求,促进养老护理服务社会化发展,会议明确,对于符合条件的护理院,可按规定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定点,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资格认定、分级管理、日常指导等机制,使定点护理院走上规范化、制度化管理轨道,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业护理机构,使被护理人员享受到更多优质的医疗护理、康复促进等服务。

  会议要求,市各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,尽快实现行业协会商会、科技类社会团体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、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,并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。

  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键。会议要求,各区镇和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社会援助服务对象范围,提高援助对象居家养老补贴标准和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标准,强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,突出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激励,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,全面推进“老有颐养”工程。

  会议还讨论了《关于规范公务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建议》、《关于对老城区商业性质办公用房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奖励办法的意见》、《昆山市老城区定销商品房建设销售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操作办法》,学习了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》。